汕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枪弹库提档升级(二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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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汕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枪弹库提档升级(二级)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3QY030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枪弹库提档升级(二级)项目

  预算金额:86.672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67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汕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枪弹库提档升级(二级)采购

  最高限价:866725.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智能枪弹柜系统、智能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防报警系统等多个子系统,实现枪支弹药的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实时化管理。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1.2 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2.1.3 提供2023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1.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2日 至 2023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公安局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2号特警支队

  联系方式:陈警官 0754 88977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林小姐 88080038-8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754-88080038-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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