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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酒精检测仪及其酒驾管理系统和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警用中标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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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5118012020000092

  二、项目名称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酒精检测仪及其酒驾管理系统和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普通型执法记录仪、定位型执法记录仪:深圳市警星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酒驾管理系统、无线智能酒精检测仪、指挥棒快速酒精检测仪:深圳市警星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普通型执法记录仪、定位型执法记录仪:深圳市宝安区西比乡街道宝源路白金假日4楼406 智能酒驾管理系统、无线智能酒精检测仪、指挥棒快速酒精检测仪:深圳市宝安区西比乡街道宝源路白金假日4楼406

  中标(成交)金额346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普通型执法记录仪、定位型执法记录仪: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智能酒驾管理系统、无线智能酒精检测仪、指挥棒快速酒精检测仪: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全维明(谈判小组组长)、刘思寨、严宇峰(业主方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通知规定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10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 、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二、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2623238。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四、成交供应商联系人:李雨桐。五、联系电话:15202899818。

  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雅安市公安局公安巡逻民警支队)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康藏路54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洪艳;联系电话:0835-2223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26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程显;联系电话:18908169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908169817,0835-288838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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