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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无人机高空信息采集及分析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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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无人机高空信息采集及分析系统反向竞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1122715143868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77-88588100

  采购计划文号:临[2021]2475号

  采购计划金额(元): 995000

  预算总额(元):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330304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瓯海区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大道1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赵振广 13706652882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3303040025272362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183001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1 电动混合翼无人机 北京远度 ZT-25V 1 详细参数见附件。

  服务要求:

  1、商务及售后要求:1.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采购报价,已包含系统集成所需所有配件、软件、人工及辅材费用,供应商不得以参数要求没有尽述所需等理由拒签合同,或要求采购方增加费用,或停止项目的实施。

  2.报价人要认真查阅采购和技术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每一条采购要求或技术参数条款,供应商因误读而造成中标后无法履约的,供应商须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供应商应在中标之日起7日内提供符合本产品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和相应证明,且产品参数、要求在检测报告或相应证明中必须体现,未按要求提供的供应商须承担违约责任,采购方有权取消本次采购行为,采购方并且有权追究供应商责任并向监管部门投诉。

  4.为了保障所投设备的来源及品质,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之日起7日内提供产品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无法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采购方有权取消本次采购,采购方并且有权追究供应商责任并向监管部门投诉。

  5.货物包装与交付:货物的包装应适于运输和反复装载,且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的达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供应商应承担货物包装不当导致的受损责任。

  6.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供应商应在交付时,应提供不少于5天的现场培训和1年的现场技术支持。

  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包括安装调试、验收);交货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交货要求:送货上门,并完成安装调试。

  8.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经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95%货款,剩余5%合同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支付。。

  报价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0:00 - 2021年12月30日 10:09

  四、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无人机高空信息采集分析系统采购内容及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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