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SCG202108-GK03
二、项目名称: 常山县公安局特警重装防暴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总价:919085.00(元) | 浙江警星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上城区馆驿后8号509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常山县公安局特警重装防暴装备采购项目 | 特警重装防暴装备采购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919085 | 详见投标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太明,方 庆,严中华,杨冬飞,徐峰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计收(即中标价*1.5%),不足11000元按11000元收取。 2.上述费用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78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山县公安局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紫港街道文教东路25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文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5667724
质疑联系人:杨裕梅
质疑联系方式:0570-5667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28-43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剑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221948 0570-5016916
质疑联系人:何林伟
质疑联系方式:138570207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常山县定阳北路415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卫明
监督投诉电话:0570-501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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