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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公安局基站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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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抚顺县公安局基站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3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YCDL2021-0312-1

  项目名称:抚顺县公安局基站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基站建设采购,具体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安装达到正常适用状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 2021年3月18日( 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3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领取截止前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421551571@qq.com(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开户行及账号、联系人、电话、邮箱、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请确保贵公司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一次性发送邮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的,若影响其递交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县公安局

  地址: 抚顺市前甸

  联系方式:024-5740803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21 号远东大厦 301 室

  联系方式:024-55676666

  邮箱地址: 363097567@qq.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抚顺县分公司

  账号:811290101200070908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玮

  电 话:024-55676666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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