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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公安局智能专用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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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塔城市公安局智能专用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塔城市农民小区社区办公楼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HWCG2021001

项目名称:塔城市公安局智能专用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47000

最高限价(元):847000

采购需求:

:
标项名称:塔城市公安局智能专用柜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智能QD柜管理系统、智能短Q柜、智能长Q柜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已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本项目内容);

3、法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打印。

8、投标人是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8-2019年入围企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塔城市农民小区社区办公楼一楼

方式:线下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塔城市农民小区社区办公楼一楼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1:00

开标地点:塔城市农民小区社区办公楼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公安局

地 址:塔城市迎宾路27号

联系方式:(0901) 623-0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塔城市农民小区社区办公楼一楼

联系方式:15899102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莉

电 话:158991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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