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采购350兆数字手台(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采购350兆数字手台(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0-04903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采购350兆数字手台(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8,000.00
最高限价(元):40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采购350兆数字通讯终端设备手持台,是沈阳市公安局2013年投入使用的公安专用数字集群通讯TETRA系统,是公安民警有效开展日常警务,执行各项重大安保活动、警卫任务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通讯保障,现拟购置手持电台80部,共计40.8万元。
二、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1.数字集群基站辅助控制信道,支持第1、2、3类型小区切换,支持四时隙捆绑分组数据业务,支持沈阳市公安局现有350兆数字集群网络管理系统对手持台的GPS开关功能,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它要求:基本业务:组呼、紧急呼叫、个呼(半双工)、个呼(全双工)、电话呼叫(PABX/PSTN)、DTMF、广播呼叫、状态信息、短数据、电路交换连接、分组交换连接、小区重选;补充业务:呼叫方显示、讲话方显示、缩位拨号、短信存储转发、多网络选择、自动网络选择、优先级呼叫、预占优先呼叫、扫描组、扫描优先级、迟后进入、发射禁止、组呼控制权转移、环境监听、慎密监听、动态重组;安全业务:鉴权、遥毙和复活;支持直通模式。
2.采用TETRA标准技术体制;
3.工作频段:351-356MHz/361-366MHz;
4.信道间隔:25KHz;
5.输出功率:≥1W;
6.静态参考灵敏度:不劣于-112dBm;
7.动态参考灵敏度:不劣于-103dBm;
8.同频抗干扰性:C/Ic优于19dB;
9.邻道抗干扰性:C/Ia优于-45dB;
10.阻塞电平:-40dBm(偏离标称接收机频率50~100KHz);
11.手持台小巧美观、便于携带;
12.每部手持台随机配备可充电电池(容量≥1880mAH)和1部充电器;
13.防水/防尘能力应不低于GJB150.16A-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14.抗震动能力应不低于GJB150.16A-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15.防冲击能力应不低于GJB150.18A-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16.支持接入鉴权功能;
17.支持WAP查询功能;
18.内置GPS接收设备,能够实现GPS定位功能;
19.支持500个汉字以上的中文短信功能;
20.通过软件升级,支持转发器功能;
21.操作界面为全中文,并可由用户自定义的按键功能;
22.根据要求,必须入沈阳市公安局无线数字集群网,现场安装调试。
三、其他要求
1. 供应商投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必须是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应为全新产品,负责送货上门,负责所供货物的安装与调试。
2. 响应报价为沈阳市交货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货物、随配附件、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在本项目履约期间,如果发现中标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未能按照其投标承诺执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顺延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时间,同时将视具体情况予以扣除相应质量保证金和延长质量保证期的处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11至2020-12-16,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0-12-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36-1号
联系方式: 024-88512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联系方式: 024-24161636
邮箱地址: lnxdzbgs@126.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 211111210018170086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天晟
电话: 024-24161636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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