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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0年自然灾害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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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0年自然灾害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建西街123号一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T-(GK)20201202

  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0年自然灾害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段

装备名称

单位

配备标准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1

1标段

9L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33

47.79

2

6.8L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0

3

2标段

雷达生命探测仪

3

106.2

4

音视频生命探测仪

3

5

3标段

液压破拆工具组

3

129.78

6

电动破拆工具组

7

7

无齿锯

1

8

双轮异向切割锯

4

9

4标段

防爆输转泵

1

80.35

10

气动起重气垫

2

11

正压式移动式排烟机(内燃机)

3

12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6

13

躯(肢)体固定气囊

2

14

救生抛投器

3

15

消防救生气垫

1

16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10

17

灭蜂枪

2

18

抢险救援手套

30

19

电动玻璃破拆器

5

20

漂浮担架

8

21

漂浮救援板

16

22

森林便携式水泵

2

23

5标段

系留式单兵电源供电基站及空中应急救援照明平台

1

45

24

6标段

交通道路高速预警装置

 

12

113.26

25

道路警戒和防冲撞装置

 

7

26

橡胶车辆止退器

12

27

7标段

冰面救援套装

(1)件

34

168.62

28

(2)件

34

29

(3)件

34

30

(4)件

34

31

冰面救援平台

10

32

冰面救生筏

8

33

冰雪锥

16

34

冰雪锚尖

16

35

冰雪锯

5

36

高效保温毯

42

37

8标段

饮食保障车

1

130

38

9标段

救护车

1

30

合计

 

 

 

422

851

  合同履行期限:2020-12-31 09:00:00 至 2021-02-28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单位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投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投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提供具有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二)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8日 至 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建西街123号一楼大厅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建西街123号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

  联系方式: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经办 86167659/86167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建西街123号

  联系方式:田华 029-85266606转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华

  电 话:  029-85266606转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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