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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维保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警用招标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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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FJJF[TP]2020004、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维保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维保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JF[TP]2020004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维保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56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65600元

  谈判保证金:265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20602-硬件运维服务 硬件运维服务 1(项)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5年4月采购了800台执法记录仪、56台16T存储的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以及6台6T存储的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上述设备的三年免费质保服务已到期,且经三年多的使用后,设备开始老化,故障点增多,为保障上述设备正常使用,通过本项目为上述设备采购维保服务一年。其余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656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财库〔2019〕19号文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财库〔2019〕18号文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07 14:55至2020-12-10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 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11 09: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0-12-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059187557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91-85735171 8758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雪群

  电   话:0591-85735171 8758039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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