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兴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CTP201102
项目名称:兴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元
采购需求:水罐消防车2台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辽宁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②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0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六、开启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兴城市龙兴路31号
联系方式:0429-515355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
联系方式:0429-5187006
邮箱地址:xczfcg5815607@126.com
开户行:兴城长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账号:2000831899000000001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 涛
电 话:0429-5153558
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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