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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项目争性磋商公告

消防招标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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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项目

  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10栋1-2#店面1-2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P2020-GZ-C002品目一

  GZJP2020-GZ-C002品目二

  项目名称: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项目

  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市购2020F000390207 六旋翼无人机 1 37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202 割灌机 10 3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203 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6 96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198 扑火服装(含扑火手套、扑火鞋) 60 102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206 背负式风力灭火机 32 224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204 油锯 19 57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196 二号工具 1000 35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200 背囊式水枪 60 3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199 森林消防头盔 60 12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205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15 405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201 警用强光手电 70 7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195 砍刀 300 75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赣市购2020F000390197 背包 60 9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至 2020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10栋1-2#店面1-2层)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或网上电汇购买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10栋1-2#店面1-2层)

  五、开启:

  2020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10栋1-2#店面1-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一次性足额缴纳人民币品目一:柒仟元整、品目二:壹万叁仟元整,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账号:2867000103080004268)(自然人参加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否则响应无效。 3、付款方法: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资金来源为其他经费的,按国库支付(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具体详见竟争性磋商文件。 5、温馨提示: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供应商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6、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磋商文件附件表五),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 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 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97-8996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10栋1-2#店面1-2层

  联系方式:19970863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997086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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