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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办案设备(禁毒)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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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办案设备(禁毒)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DL2020241

  项目名称:办案设备(禁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5000

  最高限价(元):605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05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办案设备(禁毒)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3.在线获取,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以注册供应商帐号登录,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如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游客方式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评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提供期限截止日之后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提供期限截止日为准)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2)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公安局

  地 址:惠民路公安科技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980753

  质疑联系人: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998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传 真:0577-28877770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贤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28877717

  质疑联系人:占日红

  质疑联系方式:152586717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0577-88506788

  联系人 :陈先生、马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39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温州市公安局办案设备(禁毒)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图1) 竞争性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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