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执法记录仪及音视频采集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执法记录仪及音视频采集工作站项目
1.2招标 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
1.3招标范围: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采购采购执法记录仪50个、音视频采集工作站14台。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5交货 期:不超过3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5 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
2.6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10 - 15至 2020- 10 - 21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中路63号龙山水郡小区9号楼2单元2001室)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的公示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等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1月4 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为:张家口市亿豪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张家口市桥东区盛华西大街20号)。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37号
联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13-4039067
招标代理: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 人:杨先生、孙先生
电 话:0311-87283048、1329285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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