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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某部现场勘察箱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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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部队某部委托,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现场勘察箱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现场勘察箱

  项目编号:SH0010SB20JP-0898

装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

单价(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现场勘察箱

401

5

2005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招标人

指定地点

备 注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递交投标产品样品1套(中标单位样品于全部装备验收完成交付后退回,未中标单位样品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回);

2.各分项投标报价及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应对全部产品进行投标,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2.4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GB/T 19001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与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2.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2.7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2.8投标人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

  2.1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12未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2)特定资格要求

  2.13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材料:(承制单位名录内投标装备为现场勘查箱,因采购计划已报批无法修改)

  (1)投标人须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具备军队装备承制资格,且承制范围须涵盖投标装备(正本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具备军队装备承制资格,如承制范围未涵盖投标装备的,须承诺中标后6个月内通过承制范围扩项(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届时如未通过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排序依次顺延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因提前投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正本与副本复印件及承诺书);

  (3)尚未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须承诺中标后6个月内通过资格审查具备军队装备承制资格,并且承制范围涵盖投标装备(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届时如未通过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排序依次顺延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因提前投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响应的技术指标及性能需提供装备定型文件或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广州安博检测有限公司除外)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要求(检测报告须由投标人作为委托方送检,如非投标人送检,提供相关说明,如检测报告中针对同一技术指标有多个检测结果时以最差为准,每一项技术指标均应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环境适应性条件下进行检测)。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时,须一并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如有)和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以备审查,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退回。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二区40号楼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包/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0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部队某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官营家园3号院

  联 系 人:高参谋

  电 话:010-68793673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12区40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周陈波 蒋岩

  电 话:13006101010,15387011973

  传 真:010-56540669

  电子邮件:zcb@dfmbidding.com

  8.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

  银行账号:70060078801700000239

  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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