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拜城县公安局关于合成大麻检测试剂五合一检测试剂大麻检测试剂 1批的在线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2020100611798980
项目联系人:张文娟
项目联系电话:0997-8694266
采购计划文号:BCX-[2020]833号-001
采购计划金额(元):87500.00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652926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拜城县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拜城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拜城县胜利路3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文娟 15899355029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652926010567940W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045001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1 | 合成大麻检测试剂五合一检测试剂大麻检测试剂 | 1 | 暂无 |
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一、竞标资质:营业范围/医疗器械。 二、竞标单位在竞标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上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三、甲方不接受在本单位有任何不良记录的供货商参与竞标。 四、供货商在响应招标时,不得修改采购单位的参数和数量。上传响应清单报价附件时,必须以exel表格的形式上传且必需备注商品的品牌及型号,单价和金额必须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和漏报且单项合计必须准确无误,总金额在逐项准确合计的基础上必须与最终报价一致。 五、竞标商对采购单位要求的品牌范围、型号、规格、参数以及送货需求必须无条件满足。凡有贴牌、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单位一律不支付货款。 六、投标供应商必须实质性能够满足产品的参数要求,主要设备必须要提供对应生产厂家的供货证明、质检报告、授权经营书。 七、供应商在报价前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预中标供应商,将根据采购法及政采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提请采购中心/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停止推送信息、禁止报价、列入黑名单等。 八、竞标方有任何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采购单位沟通,凡不符合采购单位需求的响应视为无效投标,且不得参与本项目的下一轮报价,若投标单位执意扰乱竞标秩序,采购单位有权向政采云/采购中心申请对投标单位的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禁止报价、列入黑名单等。 九、营业执照附件、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回执、信用中国网查询回执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投标响应附件必须上传。 十、投标单位一旦竞标即视为响应以上商务及技术要求,对不能满足商务及技术要求的虚假响应,采购单位一律作为废标处理,并按规定对投标单位予以处罚,不但进行网上通报并全额扣除投标单位缴纳的质保金,5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任何竞标活动以及报采购中心/政采云列入黑名单处理。。
报价时间:2020年10月06日 12:16-2020年10月12日 18:00
询价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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