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通信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20-080703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通信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1.26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1.26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应急通信装备
预算金额:1包887,196.00元、2包825,444.00元
最高限价:1包887,196.00元、2包825,444.00元
本项目分为两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01包数字集群室外型基站等
02包电视墙服务器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3日 至 2020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nzhaohong@126.com,注明联系方式将领取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以邮箱形式发送,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须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特别说明:
1、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人邮寄送达。以邮寄形式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
2、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
3、 开标:在疫情防控响应期间开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但邀请未到现场的授权代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采用微信或腾讯会议等软件进行网络直播活动,届时会对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
4、 采购全过程直至中标结果公示发布,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8号
联系方式:肇碧024-86934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
联系方式:陈宵024-31954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宵
电 话: 024-31954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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