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JHY20201112-H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申请采购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总价:896000(元) | 杭州平航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50号 1幢十六层160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申请采购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 | 开发区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1 | 896000 | 详见响应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宙,钱锦铭,饶大贤,余文玲,郑少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开发区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管委会7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5851087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5851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58号圣特立集团厂区B幢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瑞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70771518、15988721747
质疑联系人:来源
质疑联系方式:138588569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采购科
地 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主楼12楼
传 真:/
联系人 :黄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699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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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地址: 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申请采购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中国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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