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察教育训练支队警用训练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jczt-2020-270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察教育训练支队警用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46250
最高限价(元):2462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察教育训练支队警用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62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盾牌、藤棍、海绵盾牌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察教育训练支队
地 址:乌昌辅道696号
联系方式:0991-3785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0991-8897121、1816022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娣
电 话:0991-8897121、18160220026
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991-282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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