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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公安采购第四批4G单兵执法记录仪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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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黄浦公安采购第四批4G单兵执法记录仪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本项目不得转包。(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浦公安采购第四批4G单兵执法记录仪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11-08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SP2020-137)

  3、预算编号:02-20-61006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黄浦公安采购第四批4G单兵执法记录仪设备项目;(2)数量:1006台(3)质保期:不少于三年(4)交货期: 合同签署后7天内(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中山南一路599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署后7天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3803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803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后7天内

  12、项目联系人:崔赟

  13、电话:15921313969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12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1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清晰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清晰扫描件);3)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12 17:00:00至2020-08-19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登记手续,再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响应。2) 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应当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代理机构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潜在供应商(初审结束后,按照代理机构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签到表)扫描后并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本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的邮箱: 1536718445@qq.com),经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25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 提供网上响应文件的打印件叁份,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项目名称,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此响应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响应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响应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 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3) 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磋商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购买磋商文件,(售价:每本800元,售后不退。)如上传资料24小时后仍未审核,请电话联系项目经办人。审核不通过的,会写明理由。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资料,不限次数。2. 建议供应商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投标文件。3. 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投标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4.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南一路599号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205室(业务部)

  邮编:200023邮编:200011

  联系人:达奇联系人:王燕

  电话:23033505电话:15921184213

  传真:53023259传真:021-6308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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