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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监狱局机关2023年度陕西省监狱系统警服采购(装具类)(二次)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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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3年度陕西省监狱系统警服采购(装具类)(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2023097-ZB-1

  项目名称:2023年度陕西省监狱系统警服采购(装具类)(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81,458.6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帽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78,15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15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制服 帽类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8,155.00 78,15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合同包2(服饰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321,302.8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1,300.0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制服 服饰类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21,302.80 321,300.0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合同包3(装具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2,000.8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82,000.8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制服 装具类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82,000.80 1,382,000.8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帽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服饰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3(装具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帽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10)入围公安部目录或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2015〕司计字128号)的生产企业,并具备“警便帽”的生产资质,其余产品允许供应商通过外采代理(须由有公安部目录或司法部目录或公安部警礼服合格名单中生产企业资格的厂家代理)等形式参与投标及供货,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2(服饰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10)入围公安部目录或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2015〕司计字128号)的生产企业,并具备“硬式肩章”的生产资质,其余产品允许供应商通过外采代理(须由有公安部目录或司法部目录或公安部警礼服合格名单中生产企业资格的厂家代理)等形式参与投标及供货,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3(装具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10)入围公安部目录或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2015〕司计字128号)的生产企业,并具备“内腰带(编织)”的生产资质,其余产品允许供应商通过外采代理(须由有公安部目录或司法部目录中生产企业资格的厂家代理)等形式参与投标及供货,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司法部目录或公安部目录中尚未明确的产品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二巷5号陕西秦安宾馆东二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二巷5号陕西秦安宾馆东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监狱局机关

  地址:西安市青年路175号

  联系方式:029-87316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联系方式:029-81169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旭鸣、李浩

  电话:029-81169855

  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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