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AR智能眼镜单兵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AR智能眼镜单兵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11日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F(F)-C23023(GK)
项目名称:AR智能眼镜单兵设备
预算金额(元):864000
最高限价(元):864000
采购需求:利用智能AR眼镜终端和软件管理平台构建智慧化、实时化、一体化的指挥体系,有效保障并强化后端指挥中心与前端现场涉爆处置及检查人员的联系,有效提升整体效率。同时基于AR眼镜对视野内人员实时核验身份,大大降低了人群核查的难度,加强了警务最小单元作战能力,同时提升了亚运安保整体形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依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地点(网址):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
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87666112。投标人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9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相关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50号昆仑中心B座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6422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53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温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66115
质疑联系人:沈欣颐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质疑邮箱:jdkh@qsz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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