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拟采购各类案件DNA检验所需试剂耗材进口设备,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拟采购进口产品的技术参数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开封市公安局(联系人:胡先生,地址:开封市中山路中段92号,联系电话:0371-25323186)、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王女士,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联系电话:0371-22307212),逾期不予受理。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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