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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公安局甲酰胺实验室试剂耗材项目专家论证意见

警用招标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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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新沂市公安局

  拟采购产品名称:甲酰胺

  拟采购产品金额:0.7万元。

  申请理由:

  原因阐述: 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买甲酰胺,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纯度高于99.9%,高纯度去离子甲酰氨,用于在毛细管电泳前对样本进行变性。 综合上述原因,国产产品与进口产品在纯度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国产产品不能满足上述要求,且以上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和禁止进口的产品,特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组一致认为目前国内产品尚未达到本产品的纯度要求,不能用于在毛细管电泳前对样本进行变性,且本次采购的产品与采购方承担的任务相符合,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论证专家:

  马光宇(江苏淮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

  邹雨轩(邳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中级任职)

  王丹萍(沛县公安刑警大队 中级任职)

  宋宸辰(睢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中级任职)

  肖东(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副高级任职)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08月07日 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新沂市公安局的进口产品采购申请。

  采购单位:新沂市公安局

  联系人:赵玉坤

  联系电话:15852292567

  徐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蔡畅

  联系电话:0516-83737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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