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采购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KX2020-BC-026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采购执法记录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万元
最高限价:41.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41 | 41 | 警械设备 | 170套执法记录仪+20套4G执法记录仪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货到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8日到 2020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方式:(1)现场领取:①领取时间:2020年07月28日至2020年08月03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2)线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将填写完成后的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bdl@tj-yutongkexin.com邮件主题为:YTKX2020-BC-026报名信息。②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且供应商支付文件费用后发送磋商文件。(3)供应商在报名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仟壹佰元整,缴纳方式:非现金。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 开户名:天津宇通可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北辰开发区支行 账 号:02040101040013706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11号
联系方式:孙警官:022-26816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宇通可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联系方式:吕明玉:022-86897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明玉
电 话:022-86897050
天津宇通可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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