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南澳县公安局电子物证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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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南澳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南澳县公安局电子物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KST21-B146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南澳县公安局电子物证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汕头市南澳县公安局电子物证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硬件一年、软件三年, 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须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

  4、交货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的送货、安装、调试及培训并通过验收,交用户使用。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 ¥3180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8000.00 元,其中:预算资金包括各种人工费用、物料费用、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税费等。(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6、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 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 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01月10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2年01月12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八、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2日下午3时00分。

  九、开标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十、公告期限: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10日(5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南澳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 柯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680377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市南澳县公安局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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