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便捷式反恐警务移动终端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便捷式反恐警务移动终端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便捷式反恐警务移动终端采购项目(具 体详见附件)
(3)采购预算:183.04 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使 用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反恐怖经费为一级公安检查站及部分重点单位配备警务核查终端的通知“云公科信【2017】180文件的要求,需配备便携式反恐警务移动终端164台;云南东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深圳市海邻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的云南本地唯一的服务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5.基于工作需要,由于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7.只能有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对于本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云南东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三、拟指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货商名称:云南东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阳光花园旭苑26幢3单元2层
四、论证日期和地点、论证小组人员名单
(1)论证时间为:2020年07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2)论证地点为: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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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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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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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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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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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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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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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电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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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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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云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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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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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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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组名单:
六、公示情况说明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按财政部74号令第三十八条的内容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4日-2020年07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地址:新迎路240号
联系电话:1388822735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珠玑路75号
联系电话:0871-63135142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2020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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