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检查站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1AJJHN00195
原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检查站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21AJJHN00195)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
问1、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问题。
答:本项目代理机构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问2、关于招标方式的问题。
答:根据本项目性质特点,采购人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
问3、关于招标文件中的35.7条“解释权”的问题。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问4、关于评分细则中“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问题。
答:本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的评分因素,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问5、关于评分细则中“供应商实力”的问题。
答: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未对中小企业、新企业等供应商具有差别性待遇和歧视待遇。
问6、关于评分细则中“供应商业绩”的问题。
答:财库[2021]22号文第十八条规定“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一般不超过2 个”,而本项目的“供应商业绩”是评分因素,故未违反财库[2021]22号文件规定。
问7、关于评分细则中“人员配备”的问题。
答:此项为评分指标,体现了供应商的技术和服务能力。未作为资格条件,故未违反负面清单。
二、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合肥经开区莲花路788号
联系方式: 0551-66266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79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367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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