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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公安局2021年警用被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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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港公安局2021年警用被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秦皇岛港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秦皇岛港公安局2021年警用被装采购,详见供货要求。

  2.2 质量要求:符合公安部现行技术标准。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列入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的企业(已被公安部取消资格的企业除外),并具有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生产警礼服产品合格证明。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警礼服的供货业绩。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和截图,格式自拟)。

  3.4样品要求:

  (1) 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必须提供警礼服样品,同时须提供警礼服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应检测报告。

  (2)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样品由招标人封存,以备货物验收时作为比对的依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0 月 19 日至2021年 10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 至11:30,下午 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楼412室持以下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开票信息。(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11 月 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楼410室(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2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港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35号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2号

  电 话:0335-3093719 电 话: 0335-3094991

  联系人:秦晓雷 联系人: 李淼

  电子邮件:659082005@qq.com 电子邮件:fangyuanzx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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