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狮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反恐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CG202110006
项目名称:石狮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反恐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石狮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反恐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内容及要求 |
350000.00 |
7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一)。其他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由于设备的特殊性,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依次进行产品演示,产品符合要求的方可进行二次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至 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
方式:线下获取,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书原件。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受理。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备注:已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人资格); 注: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
地址:石狮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黄队长 联系电话:17859800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13400888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3400888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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