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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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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金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新宁广场西侧王府井一单元2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金一竞磋(货物)2021-008

  项目名称: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25500

  最高限价(元):6255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625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2日至2021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金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新宁广场西侧王府井一单元27楼)

  方式:网上购买或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金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新宁广场西侧王府井一单元27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24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金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新宁广场西侧王府井一单元2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971-6180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金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广场西侧王府井一单元2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祁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971-8170709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执法记录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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