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公安局下寺湾派出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10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C2021-CS-006
2、项目名称:甘泉县公安局下寺湾派出所警用设备
3、预算金额:581,515.00元
4、最高限价: 581,515.00元
5、采购需求: 甘泉县公安局下寺湾派出所警用设备,1批, 采购预算: 581,515.00元, 项目概况: 警用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警用设备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12 08:00:00 至 2021-09-1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近两年同类项目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03 17:30:00 止
地点: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请携带第二条第3项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10 09:30:00
地点: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8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甘泉县公安局
地址:延安市甘泉县曲里新村
联系人:赵浩恩
电话:1880911332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蕾
电 话:0911-4220056
传 真:0911-422000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8楼
八、
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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