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2021年工作安排,拟对青岛胶东机场公安智能枪弹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采购人名称: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胶东机场建设指挥部
二、采购内容
青岛胶东机场公安智能枪弹柜设备采购,具体采购数量详见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贰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
3.供应商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488430元。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六、磋商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2日,每天9:00至11:30,13:30至16:00。
领取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招标五部
领取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仅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采购人将对符合条件者发放采购文件。
七、磋商文件的询问
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凡对本磋商文件提出询问的,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当日的16:30点前,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3626396098@163.com,同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止。
地点: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胶东机场建设指挥部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采购人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胶东机场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32-67892750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
联系人:寿海童
电话:0532-85807776
电子邮件:13626396098@163.com
单位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银行账号:233841536940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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