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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公安局警用执法办案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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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警用执法办案业务装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FY-21GN1GH501-01

  项目名称:警用执法办案业务装备

  预算金额:170.97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97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9,73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警用执法办案业务装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09,730.00

1,709,73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包括设备到位、安装、验收,能交付用户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经营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6日 至 2021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法人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经营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认无误后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宁县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广宁县南街镇南东三路76号

  联系方式:梁先生0758-8660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8-2202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58-2202885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委托协议.pdf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广宁县公安局采购警用执法办案业务装备(定稿)2021.0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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