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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公安局案件取证和采集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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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昌图县公安局案件取证和采集设备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6月3 日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2021A012

  项目名称:昌图县公安局案件取证和采集设备

  预算金额:570000.00元

  最高限价: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1 、 新型案件勘验取证设备( 10 套 ): 2 、虹膜采集设备(10套)、声纹采集系统(10套)、对讲机(2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 2025年5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新区政府主楼224房间)

  方式: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以上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请报名供应商把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CT_JYZX@163.com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交易中心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网络发送采购文件。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6月3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地点: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开标室(新区政府主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图县公安局

  地址: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人:李德海

  联系方式:1384102995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人:黄大庆

  联系方式:13841059600

  邮箱地址: CT_JYZX@163.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德海、黄大庆

  电 话: 13841029955 、 13841059600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 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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