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公安局关于采购警用装备的请示 分包一变更公告
(分包编号:青海禄诚竞磋(货物)2021-004-1)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7日
一、公告内容:
玛沁县公安局关于采购警用装备的请示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发生变更,现发布澄清公告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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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项目  | 
            
             满分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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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30分  | 
            
             报价分  | 
            
             30  | 
            
             在所有的有效响应报价中,以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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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 评价 9分  | 
            
             类似业绩情况  | 
            
             5  | 
            
             提供2018年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业绩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产品型号及签字盖章页的合同扫描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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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招标文件规范性响应程度  | 
            
             4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编排要求的得4分,编排混乱的扣2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密封投标文件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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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质量方面 51分  | 
            
             技术参数  | 
            
             20  | 
            
             技术参数: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备参数要求的,得20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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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和节能  | 
            
             1  | 
            
             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得0.5分,满分0.5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得0.5分,满分0.5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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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 
            
             15  | 
            
             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且配备专职人员,并且有科学、具体的项目详细培训方案及管理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健全、详细的得15分;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内容较健全、内容较详细的得10分;制定了实施方案,内容一般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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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安装调试能力实施方案和措施  | 
            
             15  |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方案和措施科学合理有效的,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措施合理的得15分;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方案和措施科学较合理的,方案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合理的得10分;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方案和措施有明显不合理的,方案内容不全面完整、措施有明显不合理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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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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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  | 
            
             5  |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组织售后方面的服务能力及措施 ,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措施合理的得5分;售后方面的服务能力及措施 ,方案内容较全面完整、措施较合理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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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化服务机构  | 
            
             5  | 
            
             在青海省内有服务机构的或有委托合作性服务机构协议的(需提供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得5分。没有不得分。本地化服务能力应包括机构性质、人员配置、服务能力、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等。  | 
        
最终版招标文件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玛沁县财政局
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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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玛沁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禄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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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玛沁县公安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小街隆丰国际大厦25楼2520室(西宁市第三中学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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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人:赵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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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13119716003  | 
            
             电 话:0971-8019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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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箱:12758029444  | 
            
             电子邮件:12758029444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玛沁县公安局
202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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