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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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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委托,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CG2021-020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安检设备 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21年02月22日起至2021年02月26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金海西园2号楼2单元2层。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5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2021年03月15日13:00-13:30在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当面递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金海西园2号楼2单元2层)。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本项目财政预算为290100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财政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尊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金海西园2号楼2单元2层

  项目联系人:李冰、韩超

  联系电话:0411-82284587

  传 真:0411-82284587(自动)

  电子邮箱:dl_zunwei@126.com

  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青泥洼桥支行3400200309300073650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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