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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公安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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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公安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SZF-JC2020-689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公安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市公安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52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上证件需持原件;

  5、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此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政采云上传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报名

  方式: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日 11:00

  开标地点: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公安局

  联系人:彭笑

  联系方式:15559476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源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洪璐

  联系方式:0997-2699988

  地 址:阿克苏市晶水花园6号楼1单元1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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