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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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无人机采购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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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无人机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东海广场3号楼12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GCDL0031

  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报价方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报价方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至 2021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东海广场3号楼1218室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依法不纳入这两个系统的单位应当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三年内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合格供应商相关证明工程: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加盖公章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加盖公章的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通过“信息打印”生成的查询报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工程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如携带资料错误、不符招标文件要求或不全则不接受其报名。联系人:陈雅彬 电话:13524637588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东海广场3号楼121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电话确认),招标代理单位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顺延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如果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2021年2月9日11:30前直接向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货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育麟桥路385号

  联系方式:任伟锋 021--59616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东海广场3号楼1218室

  联系方式:陈雅彬 13524637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雅彬

  电 话:  13524637588

  项目概况

  无人机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东海广场3号楼12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GCDL0031

  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报价方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报价方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至 2021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东海广场3号楼1218室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依法不纳入这两个系统的单位应当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三年内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合格供应商相关证明工程: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加盖公章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加盖公章的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通过“信息打印”生成的查询报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工程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如携带资料错误、不符招标文件要求或不全则不接受其报名。联系人:陈雅彬 电话:13524637588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东海广场3号楼121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电话确认),招标代理单位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顺延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如果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2021年2月9日11:30前直接向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货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育麟桥路385号

  联系方式:任伟锋 021--59616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东海广场3号楼1218室

  联系方式:陈雅彬 13524637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雅彬

  电 话:  1352463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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