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嵋山路156号(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联系方式:0539-7269015(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宏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临沂市临沭县(区)常林105号 联系方式:14753999447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720210200001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警务装备采购项目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人资格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相关的营业范围;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能独立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具有相应得售后服务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7、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20.000000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月29日8时30分至2021年2月4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方式: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1)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网上系统中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2)供应商必须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相关网站,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成功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备案的,责任自负。为贯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采用网上开评标: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登录填写投标信息后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 4.售价:免费。五、公告期限:2021年1月29日 至 2021年2月4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2月24日14时0分至2021年2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2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博 联系方式:14753999447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技术规格:项目建设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该项目为400万元以下的小额采购工程项目,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附件: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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