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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空气呼吸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空气呼吸器采购项目.pdf

消防招标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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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空气呼吸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昌市北碧府路133号鑫源阳光1号楼2层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LD-XCXF-2020-006

  项目名称: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空气呼吸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产品: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9L). 数量:40

  2、产品: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数量:3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完成交货、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至 2020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昌市北碧府路133号鑫源阳光1号楼2层2-1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通过网络渠道购买

  售价:¥28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环球中心E5区1502-1508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环球中心E5区1502-15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凉山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13408362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凉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环球中心E5区1502-1508

  联系方式: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834-2222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0834-222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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