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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电子数据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警用招标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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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电子数据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电子数据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5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4日14时30分。

  (3)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办公楼1号楼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整(1000元)。

  2、询价响应保证金银行汇票方式缴纳 的形式,带至询价现场,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银行账号:1070940104001305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钟秀支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报价人,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询价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代理服务费的;

  (5) 成交人在询价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6)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

  2、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由中标人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方可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办公楼1号楼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4日14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办公楼1号楼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委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一、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办公楼1号楼 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联系人:夏警官 联系电话:13390963723

  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圣杰 联系电话:18012224790 邮箱:9431956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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