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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公安局2020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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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原县公安局2020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23楼23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30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GL-2020-ZC025-01/02/03/04/05

  2、项目名称:三原县公安局2020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31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第3包:

  第4包:

  第5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警用车辆采购, 5 辆, 预算金额:41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警用车辆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第2包: 智慧监管采购, 1 项, 预算金额:60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智慧监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第3包: 报警受理系统采购, 1 项, 预算金额:95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报警受理系统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第4包: 单警装备采购, 100 套, 预算金额:11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单警装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第5包: 台式电脑采购, 40 台, 预算金额:24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台式电脑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1-15 00:00:00 至 2021-02-1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15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23楼2304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警用车辆采购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智慧监管采购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3包: 报警受理系统采购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4包: 单警装备采购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5包: 台式电脑采购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现金购买。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30 09:30:00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建工路19-1号(南二环东段)世纪金源大饭店第八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三原县公安局

  地址:三原县城关镇南大街县府巷13号

  联系人:三原县公安局经办

  电话:029-3227775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 话:029-87543079

  传 真:029-8754307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2304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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