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应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快检实验室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ZCXG-2020002
项目名称:宝应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快检实验室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万元
采购需求:宝应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快检实验室设备项目,包括实验室检测设备、前处理及辅助设备配备和半年试剂耗材采购(含实验室装修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安装调试结束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份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 2020年11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应县鸿盛新城东门金融超市四楼409室。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与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交给代理公司。
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人将报名费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应县鸿盛新城东门金融超市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应县公安局
地址:宝应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金湾路222号)
联系方式:13773349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应县鸿盛新城东门金融超市四楼。
联系方式:15995108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相汉友 联系电话:1377334950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蒋菲 联系电话:15995108663
投标确认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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