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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取证勘查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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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宝清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取证勘查箱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双鸭山市双福路平安家园小区104号商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B2020-104

  项目名称:宝清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取证勘查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财政资金;25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元

  采购需求:电子数据取证勘查箱一套(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投标人骗取成交资格,成交无效。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如投标人骗取成交资格,成交无效。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次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毎天上午8:30-11:00分,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地点:双鸭山市双福路平安家园小区104号商服(黑龙江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6号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双鸭山市双福路平安家园小区104号商服(黑龙江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一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清县公安局

  地址:宝清县

  联系方式:李女士 13846939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双福路平安家园小区104号商服

  联系方式:16532337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1653233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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