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拟采购”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训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规定,我单位于2020年11月3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训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929.5706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6日)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13890671866
附件: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训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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