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项目名称:4G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XFHQ—(2020)商字第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以来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承诺函第11条,见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8:00
注:报名供应商应在投标日的前一天12:00前通过电话与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办公室确认是否参与投标,未确认的将被视为失信行为。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投标代表人法人授权书(盖公章、签字原件);(3)信用证明,各投标商自行从”信用中国“等自行查询,并彩色打印盖单位公章;以上报名文件请送至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审核。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4G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总预算为2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投标响应要求。
四、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1)采购单位: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 系 人:许钧博 电话:0511-88056838
地 址:镇江市九华山路17号
(2)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五、保证金交付事项
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5000元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小微企业免交),磋商保证金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镇江市九华山路17号消防支队四楼410开标室)。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2020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截止时间)。
八、磋商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磋商会议。
九、项目联系人
许钧博,联系电话:13815485888
十、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开户银行:工商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 号:1104010309000060162
十一、本公告有限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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