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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进口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进口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rar

消防招标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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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进口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406室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07-016002-0006

  项目名称: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进口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776,620

  最高限价(如有):1077662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进口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品目:消防设备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何先生、余小姐,联系电话:0756- 2602073、0756-2653852。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需提供制造商或者其中国总代理商的授权证明文件。(提供授权书)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如不符合的,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406室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七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标书登记表》

  注:

  1)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74109003@qq.com)。供应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邮件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只接受公对公转账,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账号:44001646135053003487,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香洲支行,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包组,售后不退。)。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已经报名的投标人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无需重新登记注册),否则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消防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2号

  联系方式:0756-864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方式:020-86673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电话:0756-222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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