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警械设备―头戴单警夜视仪“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20年10月21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苏州市公安局为满足工作需要,拟购置”头戴单警夜视仪“必须具有以下功能要求:
1.使用国际标准三代军用成像技术,需具备红外补光灯和可变增益控制功能;
2.系统镜头:24mm;F1:1.2;
3.聚焦范围:0.25m~无穷远,全黑环境细节识别距离不小于10米,微光环境下细节识别距离至少100米;
4.具备自动关闭及开启功能;
5.卡上头盔后设备可同时满足纵向和左右横向调节。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且核实该产品目前国内尚无法同时完全满足上述功能及技术要求,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符合其功能及技术需求的进口产品。
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
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2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赵燕 联系电话:0512-65111008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
联系人:叶素萍 联系电话:0512-65201419
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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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地址: 关于苏州市公安局采购 警械设备—头戴单警夜视仪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 中国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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