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静安公安分局4G执法记录仪G6与采集工作站及数据流量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次响应需要网上投标,响应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安公安分局4G执法记录仪G6与采集工作站及数据流量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20-136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JJAQ2020-065)
3、预算编号:05-20-60990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采购4G执法记录仪G6与采集工作站及数据流量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5、交付地址:采购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3734000.00元(国库资金:3734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10、最高限价:3734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12、项目联系人:扈老师
13、电话:2217758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2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28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21至2020-10-28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上午09:30-15:30,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18号4幢315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磋商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响应。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03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拟定2020-11-03 10: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永融企业中心8B1
2、磋商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永融企业中心8B1。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磋商响应资格。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磋商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并能成功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参加磋商。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响应单位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响应单位可自行前往踏勘。(2)澄清答疑响应单位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磋商文件澄清纪要。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州路415号地址:银都路298号315室
邮编:200040邮编:200231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人:丁峥敏
电话:22177169电话:51592855
传真:22177169传真:5159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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