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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公安局新嘉所办案区自助设备、刑侦比武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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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新嘉所办案区自助设备、刑侦比武装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市财政局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www.lkzfcg.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6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681202002000350

  采购项目名称:新嘉所办案区自助设备、刑侦比武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764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764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764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76400.00 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龙口市公安局新嘉所办案区自助设备、刑侦比武装备,共分为一个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龙口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市财政局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www.lkzfcg.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0-2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龙口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10-26 14:30

  地点: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1、龙口政府采购网(http://www.lkzfcg.gov.cn);2、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4、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口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

  联系方式:18660067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兴和水产超市2楼

  联系方式:1580644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祥

  电话:15806440512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市财政局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www.lkzfcg.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0-10-15
  龙口市公安局新嘉所办案区自助设备、刑侦比武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图1) 磋商文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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